2017年巨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文件规定和2017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人数共36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41名(含定向2名),职业学校教师18名,幼儿园教师5名(属差额事业单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聘相应教师岗位者,教师资格证可适当放宽;应聘中学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农村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城区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7、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岗位单独报名。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6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机关事业单位全额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三、报名、初步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现场初步审查资格、现场采集信息、现场认定、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个人现场报名、初步资格审查、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报名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
1.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2.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巨野县委党校(巨野县玉山路中段路北)。
3.现场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巨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巨野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两科、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