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江四中(新建)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各初中: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初中公开选调优秀教师以加强充实浦江四中(新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科学2名,社会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初中学校正式在职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对象必须是近三个学年所任学科与选调学科对口的教师。
2.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主要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提出申请的,可以选调:
1.2005年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对口学科教坛新秀称号的;
2.2005年以来在对口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优质课、新生代等)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
3.2005年以来在对口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优质课、新生代等)中获得过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同时年度考核四年以上为优秀的;
4.2005年以来在对口学科携手行动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同时年度考核四年以上为优秀的;
5.2005年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同时年度考核四年以上为优秀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选调条件有意愿应聘的教师,于7月3日8∶30——16∶00持《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请带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一张,年度考核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县教育局根据选调职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最后由局党委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二)除自愿报名以外,经学校或优秀教师推荐,县教育局可以直接选调。
(三)选调教师已聘任为中级或高级教师的,选调后职称予以连续聘任。
对于本次选调中县教育局经考核后认为确实特别优秀的,将视情况在干部提拔、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录用时如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在公开选调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附件: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