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蚌埠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2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0名和公开招聘60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具体单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
1、选调范围:蚌埠市(含三县)在编在岗教师
(1)省级教坛新星、省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
(2)市级教坛新星、市优秀教师、市“学科带头人”,获国家级、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奖项(国家级为三等以上,省级为二等以上,论文评选除外)的教师。
(3)获得蚌埠市教坛新星评选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市优秀班主任,省、市级骨干教师,获得市政府嘉奖的县、区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和取得博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
(4)与在蚌埠市区工作的配偶夫妻异地分居的三县在编在岗县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优秀教师。
(5)蚌埠市区的区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优秀教师。
2、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选调范围(1)(2)(3)类:男性须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须在43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调范围(4)(5)类:男性须在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须在36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调范围第(4)类,须符合市人社局蚌人社〔2010〕81号文规定“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达三年以上”之条件。
(3)选调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者优先。
(4)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须经教师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本区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公开招聘尚未入编的师范类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1、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科学学科外,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一致。汉语言文学或数学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年龄放宽到3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选调教师20名,其中初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政治1人;小学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1人,信息技术1人。
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初中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历史3人,地理1人,政治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小学语文15人,数学7人,英语8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1人,科学3人。
具体招聘学校和专业详见附件1、2。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4)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如某学科有两所以上单位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可在任何单位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学科报名,报名单位与最终录取单位不完全对应,多选无效。
1、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7日到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投资大厦四楼行政服务大厅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证明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配偶夫妻异地分居的需另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开具的在岗证明和异地分居证明。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院校验证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面试复审时须提交原件)。
4、公开招聘加分条件:(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2)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验证;(3)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双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