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农村教师1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至6月1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城关镇浍河路中段劳动就业管理局六楼(县幼儿园对面)。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上根据不同的报考类型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 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报名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和聘用环节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2012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
4、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相同。若所学专业并非幼儿教育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亦可报考幼儿教师。
5、报考者持有高中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及特教教师资格均可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低于3: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低于3:1,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费90元。
7、报名通过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合成和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根据考生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应、历届毕业生笔试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侧重专业技能测试,给定内容,抽签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其他专业岗位的面试方式:根据指定课题上课(无学生),时间为15分钟。按招聘岗位类别和学科分别进行,上课内容与申报学科一致,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后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同报考师资类别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同等分数以抽签方式定先后选择岗位顺序。
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