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省人社厅批准,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招聘4名紧缺专业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 招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安徽省经信委网站、安徽省人社厅网站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学校网址:http://www.avceit.cn/。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乘车路线:市内乘115、117、128、207路到“电子信息学院”站下即到。
联系电话:0552-3172931 0552-3170885
联系人:戴老师、王老师
2.资格审查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测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用80元/人)。
(三)组织考试
1、测试方式
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测试采取试讲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采取按专业同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首先按专业随机抽取试讲课题,应聘人员分专业按抽签顺序间隔20分钟依次领取试讲课题、教材、备课纸封闭式备课,备课1小时后,逐一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聘人员集中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3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
2、测试时间和地点
(1)参加测试的人员请于2012年7月8日上午7:30前持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到。未按时参加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试讲,下午笔试。
(3)测试地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3个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成绩合成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最低分数线。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测试中试讲、笔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分别按试讲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40%合成计入(以百分制计算)。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信委网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三甲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经信委网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70885
监督电话:0552-3172884
省经信委纪工委电话:0551-2871827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