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怀远县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高中职位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的考生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职位的考生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职位所需的学历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11年8月5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怀远县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级别的一个学科。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专业及学历要求
①报考高中、初中职位的,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②报考师范、幼教职位的,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③报考怀远师范学校和高中各职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初中和小学各职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⑤报考幼儿教育职位的,须为中专(幼师)及以上学历。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
4、报名时间:2011年8月14日—2011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5、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6、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2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笔试、面试结束后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本次招聘103人,根据级别和学科不同,共分29类职位。每类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怀远一中体育(健美操方向)学科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因此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8月19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位。
⑤2011年8月23-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⑥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方式(怀远一中体育(健美操方向)学科、怀远县师范学校各学科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其中报考幼儿学科的《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中学阶段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幼儿学科的《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按4:6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6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联系电话:0552-8858020)申请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暂定于2011年8月31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1年9月1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5、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怀远一中体育(健美操方向)学科3:1的比例进入面试,怀远师范学校各学科2: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后成绩,按师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分学科(即同一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2、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将个人全部档案(历届考生另提供离校后无违法违纪证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类学科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及相关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如成绩相同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成绩再相同以抽签决定排序。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聘聘期3年(包括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首聘期内,不得在本县范围内流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领导工作。
六、其他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招聘工作由怀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3、未尽事宜由怀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怀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