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同时对在怀远县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中因报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的师范舞蹈和特教学校音乐两个职位进行补招聘教师3名(详见怀远县2012年人社、教育招聘岗位计划表)。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怀远县2012年人社、教育招聘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在刑事处罚期内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3、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2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高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先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本次招聘共分5类职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以职位代码区分)。人社系统每类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教育系统每类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⑤2012年6月28日(上午8:30—11:20 、下午15:00—17:20)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1、笔试科目(见怀远县2012年人社、教育招聘岗位计划表)
①人社系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管理、公文、科技、文化、历史等基本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②教育系统:
《公共科目》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按4:6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30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符合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可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人社局4楼404室申请考试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2-8858020),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 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成绩暂定于2012年7月6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2年7月9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6、需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方案另定)。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由同一报考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人社系统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教育系统按笔试成绩、专业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分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审批聘用等手续。报考人社系统岗位的考生根据最终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如总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对于没能正常毕业或在2012年7月20日前仍提供不了毕业证件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首聘聘期3年(包括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怀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怀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