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专业课考试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对应学科知识,卷面分为100分。职教、中学教师报考者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幼儿、特教教师报考者考专科层次知识。公共课为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各为100分,统一为专科层次知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专业课 08:00-10:00
公共课 10:30-12:00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5-10个工作日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成绩供参考,最终成绩以原始登分册为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市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2年7月30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5、笔试折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折合成绩为专业课(占70%)与《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15%)+加分的合成成绩;
6、能力测试人员的确定
①按所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能力测试人员(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在天长教育网公布。
②本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计划数时,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聘用。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以备课、说课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折合成绩(占60%)与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专业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顺序确定。
对于报名人数未达3:1规定的空缺岗位,相同专业岗位参加能力测试的落选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人事科提出补充招聘申请,然后从提出申请的相同专业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员。如此岗位无人申请或无法采用此办法招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的5天内,提交由工作单位(应届生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和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无违法证明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市教育局开具工作介绍信,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新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或不能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交个人档案,以及不按时到聘用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咨询电话:市纪委77700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70428,市教育局7331205)。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三: 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