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阳县教育局于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凤阳县2012年度招聘教师公告》有关条款做如下更正:
《凤阳县2012年度招聘教师公告》第五条第三项第四款“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教育学》(占15%)与《心理学》(占15%)合成成绩”更正为“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教育学》和《心理学》(占30%)合成成绩”
特此通知。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现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阳县教育局于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凤阳县2012年度招聘教师公告》有关条款做如下更正:
《凤阳县2012年度招聘教师公告》第五条第三项第四款“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教育学》(占15%)与《心理学》(占15%)合成成绩”更正为“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教育学》和《心理学》(占30%)合成成绩”
特此通知。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