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面向全县代课教师定向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代课教师招聘公办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农村小学语文教师35人;
2、农村小学数学教师35人;
3、农村小学英语教师10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任教并于2014年经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和财政局认定且进行实名登记在册在岗的代课教师,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的农村学校任教;
2、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和本职工作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招聘内容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hbyxx.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9日—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镇区中心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以及《阳新县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经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准代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笔试每人合计收取报考费100元。
(三)考试办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做好配合工作。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相关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具体笔试内容为:各专业以现行的初中教材为主,高中教材为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中师教材。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办法
本次共招聘农村小学公办教师80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各35人,小学英语10人;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前30名及小学英语10人严格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另外,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各5名严格按考试分数高低依次录取45周岁及以上(1971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考生。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方案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五、本公告由阳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教育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