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76800平方米,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南海区狮山大学城内。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12月30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hx.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0日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学城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李老师、周老师收,邮编528225,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学城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509室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暂缓就业期满者,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