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冶组通[2016]8号)文件精神和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缺编情况,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任教,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50个,详见附件1《大冶市2016年城区缺编学校选聘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
大冶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矿学校)。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相应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在农村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计算时间以签订的聘用合同时间为准,截至2016年8月),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2)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纪律处分未解除的;(3)近三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8月4日至9日到本人所在乡镇(场、街办、开发区)中心学校(矿学校)报名,中心学校(矿学校)对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中心学校(矿学校)收齐报名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8月10日至1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集体报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4时。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到中心学校(矿学校)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15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9:00-11:00(迟到半小时者严禁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大冶市滨湖学校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等通识性知识,各学段、各学科使用同一份试卷。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开考比例:选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必须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大冶教育信息网及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请报名教师及时关注)。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面试人员确定:按选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如果末位入选人员名次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说课。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考察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大冶市教育信息网及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岗。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七)聘用。新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写出考核报告,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工作表现、教学实绩达不到有关要求,第二年退回原单位。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将依据新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用岗位等级,若新单位无空缺岗位,则降级聘用,请应聘者慎重考虑。
2、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大冶市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附件:
1、大冶市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岗位计划表
2、大冶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
大冶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