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石港区农村教师(新机制)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鄂教人【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黄石港区农村教师(新机制)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全区面试资格审查统一定于6月16日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政府院内)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审核证书原件,上交证明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备案(一式三份)。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照片2张。审核证书原件,上交证明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备案(一式三份)。
三、其他事项
1、面试人选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报考部门或短信回复13597711916(回复格式:黄石港区教育局,我是考生XXX。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新机制教师面试资格审查。)
3、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视作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6、未尽事宜,按照鄂教人【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黄石港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