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筛选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二)技能测试
1、从资格审查筛选的人员中,按照引进职位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从筛选合格的人选中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筛选的参加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筛选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2、技能测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每学科技能测试(说课)时间为1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毕业生就业处一楼。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引进职位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引进人员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考生被正式录用后,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聘用之日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违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还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由此造成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六、本方案由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惠阳区高中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惠阳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高中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