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笔试成绩,幼儿园及小学语文、数学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小学音乐、美术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含申请免于笔试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的报考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12年7月6日上午7∶40开始(7∶20前报到);
2、地 点:南安市实验中学(南安市区环城西路)。
三、面试内容说明
1、报考小学职位:南安市现使用的小学四年级教科书;
2、报考幼儿园职位:福建省编中班科学领域教材。
四、面试形式及程序
1、面试者根据提供的教材撰写说课稿(时间为30分钟),并面对评委进行现场说课(说教学过程,时间为7分钟以内)。
2、小学音乐、美术、幼儿园等职位加试专业技能,内容为:
① 小学音乐:视唱、钢琴;
② 小学美术:简笔画、素描;
③ 幼儿园:简笔画、视唱、钢琴。
参加小学美术、幼儿园面试者需自带铅笔、橡皮擦。
五、其他事项
1、入围面试者,应于7月4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南安市实验中学报到,确认参加面试(申请免于笔试的研究生,确认参加面试时一并领取准考证)。未能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确认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名单另行通知;面试当日缺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各单项考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小学语文、数学说课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园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铅笔、橡皮擦)外,不准携带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
4、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资格复审、拟录聘人选等有关事项将及时在“南安教育信息网”公示栏上发布,请报考对象随时关注、查询并相互转告。
5、面试现场采用高考网上巡视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和录像,并接受市监察局、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严格招聘的程序和纪律,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业务咨询电话:0595-86367817、86367818;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82160、86367806 。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