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和《阜阳市2012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复试实施方案》,现将阜阳市2012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2012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复试工作在市纪检、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复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统一政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题本、统一要求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复试对象
依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比例确定复试对象。各招聘学校于6月18日至20日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复试通知书,并收取复试费每人80元。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等额递补。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复试地点:应聘阜阳五中考生复试在阜阳五中进行;应聘阜阳三中考生复试在阜阳三中进行;应聘阜阳市一职高、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考生复试在阜阳市一职高进行。
四、复试内容
教师岗位复试一般采用教学设计和无学生上课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按教学设计、无学生上课3:7合成。确因特殊岗位需要,复试须采取其他形式的或加试其他内容的,其复试内容、分数比例、流程等具体办法由各招聘单位制定,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并提前告知考生后实施。
五、复试纪律
考生应认真学习考点关于考生纪律的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复试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阜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