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结合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招录聘用教师试讲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试讲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努力提高试讲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为市直学校选拔优秀教育人才。
二、组织管理
试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时间和地点
试讲时间:2012年6月17日,进场时间为8:30—8:50。
试讲地点:洛阳市理工学院附中
详细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6号(九都路珠江路路口) 考生可乘2、7、8、29、30、32、45、69路到珠江路路口下车,21、28、40、46路可就近下车。
参加试讲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即9:05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讲资格。
四、内容确定
各专业试讲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在指定教材中现场抽取确定。
五、考点与考生管理
试讲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出警戒线和警戒区域,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候考室、备课室和试讲室,对候考室、备课室和试讲室等重点区域予以明确标识并实行无线信号屏蔽。
考生试讲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结束后离开考点,考点于中午向尚未试讲的考生免费提供午饭。
六、试讲编组
进入试讲考生共251人,涉及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职位层次,共24个专业。原则上报考同一职位层次同一专业的考生编入同一试讲组(同一考场);若报考同一职位层次同一专业的考生较多时,则分散编排到若干试讲组;若报考同一职位层次同一专业的考生较少时,则相近专业合并编入一个试讲组。(具体考生编组见附件1
) 七、试讲办法和程序
(一)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候考室,经工作人员审验确认身份并宣布考试须知(见附件2)后接受封闭管理,并当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和监督下,按照试讲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试讲,备课时间和试讲时间均为20分钟。
(三)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现场试讲成绩。
(四)设置一个试讲组的专业,考生试讲现场成绩等于试讲成绩;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试讲组的专业,考生试讲成绩通过采取“二次平均法”(见附件3),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五)试讲评分要素为7个,即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满分100分。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附件1:2012年洛阳市市直中小学招录聘用教师试讲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附件2:“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附件3:考 生 须 知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