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现场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按相关要求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网站、华南师范大学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老师:0760-23405523 13560652211
徐老师:0760-23405523 13928112189
黄老师:0760-23401873 13923338862
邮箱:2533063161@qq.com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217
附件1: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面向2017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ar
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