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65号
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南京生源(户籍)2014年至2016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博士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南京生源(户籍),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含后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需考生本人到场。
1.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贴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贴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人员须提供2011年9月以来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取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提供相应证件。
③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
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教教师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高淳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现场报名(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