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2017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67号
根据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共计招聘270名事业编制内新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同时还应该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相应岗位:
1、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7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7届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2017届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已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可报考职业学校相应学科;其中大专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5、2016届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中小学相应学科(学前教育师范类可放宽至大专)。
6、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5、2016届南京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大专须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毕业(本科需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5、2016届南京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职业教育专业。
(二)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并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报名参加过2016年南京市新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岗位(学科)
具体招聘学科(专业)及数量等详见《2017年南京市浦口区新教师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附件)。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浦口区政府(http://www.pukou.gov.cn/)南京浦口教育局网(http://www.pukou.gov.cn/zjpk/zfzcbm/jyj/)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7日,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浦口教育局网
(http://www.pukou.gov.cn/zjpk/zfzcbm/jyj/)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硕士及以上相同或相近);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3)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然后按照网上报名程序提示及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