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决定于2016年12月上旬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面向2017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镇教育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25330631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联系方式附后)。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东201室报名及资格确认。
3.须带备的材料:(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3)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2:0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东201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阜沙镇自主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60分)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