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2016年招聘初中公办教师启事
根据南区初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文件精神,我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2015年研究生毕业生,下同)。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1.从2016年5月31日起至6月5日止,请有意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奖项的扫描件发至:1284844308@qq.com(2014年、201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也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邮寄到:中山市良都中学教导处,邮编528455;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60-23335087。
2.南区文体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将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各项材料的原件,如发现资料不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具体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3.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核,并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中山市南区2016年招聘初中公办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中山市南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