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教育局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教育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社局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1名教育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15名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津市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及数量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津市市教育局人事股。应聘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现场报名的,代理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对照《津市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及数量表》(附后)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若有一项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现场取消其报名考试或推荐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我们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整个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大、政协、人社局等监督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又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和取消本次招聘岗位计划。
(四)准考证发放
时间和地点将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共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