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教师招聘办公室关于2016年教师招聘笔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枣强县第三中学。
(枣强中学西行过红绿灯路口,再西行200米路北)。
三、考生要在考试当日7:40以前赶到考点,7:40考生统一进入考点。
四、笔试结束后,各考生登陆“枣强县政府网”查询成绩。
附:考生须知和守则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考生须知和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验。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课本、资料等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笔试作答用黑色签字笔。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一般不得离开。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有工作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五、考生到考点报到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六、考生作答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否则监场人员有权责令考生停止作答。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考场。不准带走试卷、草稿纸。违者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其他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