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教师法》,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学校空缺岗位情况,计划招聘教师284名。其中:高中教师56名,初中教师90名,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6名,特教学校教师12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部队现役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特教学校教师须有中等师范特教专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中等师范幼师专业及以上学历;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岗位教师(见岗位简章)不限此项,但须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按《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附后)分层次、分学科(高中、初中分学校)设置岗位,按岗位报名、考试、竞聘。其中幼儿园教师分Ⅲ类设置岗位,按岗位报名、考试、竞聘,按分数选岗。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48小时后至2012年6月2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90元(两科)。逾期不缴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收取)。
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6月27日9:00--16:00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7月4日至7月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 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和专业知识两科两张试卷,分值各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按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