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后,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2年7月12日至13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利辛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在百度搜索:jobsoon,查看详情。
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7月16日利辛县政府网(www.lixin.gov.cn)、利辛县教育网(www.ahlxjy.gov.cn)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岗位在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招聘计划岗位在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进入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7日9:00在利辛县政府网和利辛县教育网公布。7月18日至20日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利辛县教育局,电话:0558-8800222。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省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于7月22日在利辛县政府网和利辛县教育网公示,请考生务必留意。
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拟招聘人员体检表》,由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3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的考核从审核档案、查验有效证件、考察思想品德表现及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按照招聘计划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签证,县人社局办理介绍手续,档案由教育局管理,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拨付工资。
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二、递补规定
在2012年8月31日前因体检、考察、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和分数高低受理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8月31日后,一律不再受理递补事项。
十三、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加大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利辛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8800222,8812151。
监督电话: 0558-8812358 。
利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