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七日
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2012年计划公开选调105名农村小学教师和90名农村初中教师到城区缺编中小学任教(选调岗位附后)。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
2、选调小学、初中教师(不含小学英语岗位)须系谯城区农村正式在编教师,在农村任教5年以上,连续在相应岗位任教3年以上(由于中小学布局调整需要或因岗位需要,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形成中小学混岗的除外)且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时间计算均从2012年9月30日前推),取得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其中选调小学英语教师要求在农村小学任教2年以上(时间计算从2012年9月30日前推),并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英语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8:00—7月18日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谯城区教育局电教馆。
3、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凭乡镇中心中小学、区直学校证明(经中心校长签字)到报名处初审,填写《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谯城区2012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相关教育法规政策和《教育学》、《心理学》等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和学科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不超过相应学历应具备的水平)70分,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对笔试过程进行录像备查。
(三)考核及资格复查
笔试结束后,按同类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审查的内容包括本人教师资格证、单位表现证明、无违法违纪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其中报考选调小学英语岗位的需提供学历证书。考核资格复查后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并在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谯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查并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本校岗位设置情况,由新到岗单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三、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石汉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 玲(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大勇(区政办主任)
阮中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赵 勇(区教育局局长)
方平红(区财政局局长)
张朝江(区编办主任)
刘 扬(区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薛文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罗永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抽调。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考试工作是事关我区教育发展全局的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三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实施方案》由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