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67 名,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201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和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1年 7 月 11 日9:00至 15 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1年 7 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1年7 月16日18: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 7 月1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缴费截止确认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免于笔试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 7月19日12: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 7 月26日至7月28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1年 7 月 30 日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或《教育教学理论》或《医学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
(二)笔试地点: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笔试内容:1、《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2、《教育教学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3、《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相关基础知识。4、《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综合常识、计算机、英语、写作。5、《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各岗位所需专业学科知识,具体参见招聘简章。满分各100分。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教学理论》、《医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8月1日至3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507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6)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 8 月 10 日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同岗位招聘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 8 月 10 日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8 月 15 日至 16 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见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各招聘单位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负责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教育系统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方案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五)报考110067,110068,110099岗位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如大于招聘计划数,通过面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考试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二天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果经审核合格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下达聘用批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行政、工资关系。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加大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亳州市人社局0558-5132016,考务咨询电话: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58-5118606;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885;5991155。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