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关于2016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本次组织高(完)中、初中、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我区高(完)中、初中、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对教师的需求,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
(二)统一组织考试的原则。这次应聘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聘用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2016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新教师共82名。
(一)招聘公办高(完)中学校新教师20名,招聘初中新教师50名,共70名。具体招聘岗位组名称、岗位代码、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共3名,招聘潮阳区培智学校新教师4名,招聘幼儿园新教师5名,共1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11月28日至1998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组)所需的学历、专业、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作出该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年和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