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关于面向部属重点师范院校考核招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经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将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补充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现场考核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为6所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共100名。(岗位分布见附件)。
名额指标一次性下达,不再追加。空缺指标用于公招大学毕业生。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气质佳。
(三)部属重点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部属重点师范院免费师范生。普通话文科类达到二级甲等,理科类达到二级乙等,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果在2017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2017年毕业的部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
(二)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http://222.210.111.214/xdkh/login.aspx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00:00-11月29日18:00。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影印件电子文档。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在报名结束前及时打印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心理测试。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上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初试的参考。每人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重复进行者以第一次进行的心理测试结果为准。未进行心理测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宣讲。由考核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五)材料审查和初试。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和心理测试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领导小组现场审查初试。
(六)考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均为客观题。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七)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毕业学校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审定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审定。
(九)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职后直接确定工资级别,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入职后确定为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六年(含试用期)。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区管校用(聘)”制度纳入新都区成人教育和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7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工作日程安排
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
六、联系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89399625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属重点师范院校考核招聘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社局
2016年11月14日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属重点师范院校考核招聘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