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11月28日。
(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潮阳区后溪中学,咨询电话:0754-836000790754-88720935。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
4、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组),详见《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2)报名及缴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组)的资格条件、招聘对象及其他要求,确认符合条件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份,下载填写后需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2张,并在“报考人员承诺”亲笔签名。
②毕业证书、报到证(暂缓就业毕业生或代管人事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管协议)、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以大学入学前的户口为依据,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以相近专业报考考生,另须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另须提供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一份。
同时应缴考试费每人45元。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报考无效并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时应填写岗位(组)名称及岗位(组)代码。招聘岗位(组)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设置。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组)要求专业名称一致,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注明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组)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专业目录的,如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其他所需证件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本次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潮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资格初审:报名时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事项,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合格分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命题分为A、B卷。
A卷为招聘公办高(完)中新教师和潮阳建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笔试用卷;B卷为招聘初中新教师、培智学校和幼儿园新教师笔试用卷。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二是《教育法》、《教师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一)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并、登分是否有误的,(二)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三)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分。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属上述查分范围,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每人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3、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组)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组)面试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面试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