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面试流程及面试形式(206名)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9(含)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在枣庄教育网统一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近专业的认定应参照考生毕业时教育部学科目录)、相应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同时提交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教师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等级名称及编号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填写)。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区、市以上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市教育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由高及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体育、音乐和美术教师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岗位中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在枣庄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枣庄教育网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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