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4名。其中:公主岭市218名、双辽市233名、梨树县102名、伊通县324名、四平市铁东区13名、辽河农垦区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1998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1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不得报考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5日11: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7以上浏览器)登录网站(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siping)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5日15:3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请仲裁,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5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注意:考生在11月25日15:30资格审查结束后,只能进行查询和缴费操作,无法再报名和改报。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6日11: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8:30至12月16日17:00。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也须在该时段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四平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执业)、从业资格等所有条件的时间截止点均为2016年11月15日。到2016年11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