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 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67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高中、初中。计划具体如下: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7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见附件1。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15日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北京师范大学网站等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11月29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40室举行宣讲会,现场接受报名。请考生携带一寸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附件2)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11月29日下午2:30-5:30及11月30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34、140室。面试采用单独面谈等形式进行,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笔试。
(五)笔试:分两批进行,11月30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34、140室第一批笔试;下午2:30-5:30,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二109、209室第二批笔试。根据面试情况,以不多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确定拟聘人员:11月30日,根据面试、笔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12月1日(暂定)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站、南海教育信息网或南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1.聘用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
2.试用考察制度:由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543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东省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赴北京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日程表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