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是经枣庄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职业学校。学校地处滕州市城区,占地39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开设机械、建筑、汽车、护理等25个专业,在校生6487人。
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该校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研究生1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详见《2016年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6年10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07办公室);
(2)材料投递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将应聘材料(应包含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邮寄到“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阮传伟。邮编:277500”,联系电话:0632—5650961。
(3)网上报名: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xyrsc_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学位+毕业学校+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26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填写《2016年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
3、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为体检人选。
4、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招考办公室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2016年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