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拟以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为主招聘2017届优秀毕业生担任教师。招聘以投递电子简历、面试、笔试方式,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试,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四)提供所在高校的推荐表(含成绩证明);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和普通中小学的足球、戏曲戏剧岗位暂不要求)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2017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普通中小学的足球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2、教育部直属高校2017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3、普通中小学的足球、舞蹈岗位、戏曲戏剧类专业教师根据专业需要,还面向其他教育部直属院校及部分特殊专业技能院校招聘201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学科、招聘人数
学科 |
中学 |
小学 |
合计 |
语文 |
1 |
|
1 |
数学 |
4 |
2 |
6 |
英语 |
4 |
|
4 |
物理 |
4 |
|
4 |
化学 |
1 |
|
1 |
历史 |
1 |
|
1 |
地理 |
1 |
|
1 |
体育 |
3(含足球1人) |
4(含足球2人) |
7 |
音乐 |
3(含舞蹈2人) |
1 |
4 |
美术 |
1(书法特长) |
2(含书法特长1人) |
3 |
信息技术 |
|
2 |
2 |
特殊教育 |
|
1 |
1 |
合计 |
23 |
12 |
35 |
四、招聘程序
(一)投递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
1、有意向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hcqjyjgkzp@163.com,文件请以“2017校园招聘+学科+姓名”命名。
海沧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7楼;
联系人:方雅冰
联系电话:0592-6583703
2、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
(2)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照片或扫描件);
(4)在校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5)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或扫描件);
3、电子简历投递日期截止2016年11月23日。
(二)面试及笔试
1、简历通过审核后,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含片段教学及答辩,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预签约人选、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3、笔试由厦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待通知),成绩合格后,统一正式签约。
六、其它事项
(一)录用
签约人员的录用按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17届优秀毕业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监察室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