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教师招聘范围和条件(8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08年至2012年由各级组织部门选聘,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诸城市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应聘,且在诸城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考核招聘的;(四)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五)参与、组织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六)影响考核招聘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