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诸城市部分事业单位从在诸城市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08年至2012年由各级组织部门选聘,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诸城市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应聘,且在诸城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考核招聘的;(四)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五)参与、组织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六)影响考核招聘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诸城市委组织部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40元。
4、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岗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10人以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计划聘用10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3)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11月1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如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面试考务费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定于11月16日(星期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分两批进行体检与考核。第一批先进行诸城市公安局所属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体检与考核,第二批进行其余岗位的体检与考核。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诸城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cldbz.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