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梓潼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0周岁(1985年11月4日-1998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或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或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聘用后在梓潼的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报名时为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教师招聘公告(24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