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6: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学前教育岗位报名地点:科技新城幼儿园)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到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萧山校区(11月4日下午14:00—17:00)、湖州师范学院(11月6日10:00—15:00)进行招聘宣传,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因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实习返校时间较晚,故不再组织招聘学校进高校招聘宣传,欢迎考生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各招聘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并于11月11日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学校初选,确定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
应聘人员到报考学校进行现场面试,学校面试时间为11月12日。学校面试可采用面谈、微型课等方式,职业学校、幼儿园要注重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由招聘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11月14日招聘学校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人员。若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推荐的,则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并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汇总表、确定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一并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并进行复审。
3.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及预签约
经县教育局复审同意后,应聘人员凭招聘学校签有“同意参加县教育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定11月19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届时在德清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同时,招聘学校做好本校面试人员的通知工作。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60分,答辩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
如招聘学校某学科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允许在参加县教育局组织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对未与报考学校预签约且服从岗位调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经双方同意后,进行预签约。
预签约全部结束后,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初定11月20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于2017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