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
(一)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9月8号(周四)上午7点在平阴县实验学校(不再下发面试通知书及电话网上通知)。
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每组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二)试讲
试讲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员确定。
试讲时间:面试结束时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试讲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试讲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试讲合格分数线,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