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小学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五)本次招聘分设D、E、F三类岗位。其中D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E类岗位需具有至少一年相应学科教学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F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6年8月18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F类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8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槐荫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2:00
缴费时间:2016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槐荫教育网(www.hyjy.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按学科分类(岗位)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计划的调整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则执行。①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D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E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调整为相应单位的D类岗;③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定向F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岗位计划,调整为相应单位的D类岗。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槐荫教育网及时公告。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6、应聘人员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8月21日8:30至14: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三)免费说明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30,
地点:槐荫财税大厦(张庄路367号)409室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综合考察两个环节,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