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所有进入面试资格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讲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分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讲课、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