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2016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禹会区委托蚌埠西城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并派遣编外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5名编外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其中:城区中学6个学科(数学2名、英语2名、政治2名、地理2名、历史1名、生物1名)共10名;城区小学4个学科(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体育2名)共20名;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5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为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2、具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要求:毕业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3、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在职优秀中学教师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中小学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6、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和如实填写《禹会区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亲自手写诚信签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更改。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2楼202室(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5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区)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6、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7、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应减少的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核入报考人数比例较高的学科。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5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2楼202室(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办理退费手续。
8、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禹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10月27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各50分)。
专业知识测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10月31日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告。
(三)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
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方案于11月4日前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环节。
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设定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60%。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同步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教体局报到。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蚌埠西城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禹会区学校工作,合同期限为5年(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五、待遇与管理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须服从分配。
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请关注禹会区政府网,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0552-3857705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