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科目为:所报职位的相关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学科知识)×80%+(教育综合知识)×2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 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4.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面试名额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按照各职位聘用名额和面试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幼儿教师:按照聘用名额和面试名额的1: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幼儿教师讲课7分钟,答辩3分钟,共10分钟;其它职位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以后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5.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最后一名公开招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教师按照以下方法依次加以区分:首先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在前的;其次优先聘用学历层次高的人员;如果仍有并列优先聘用在盂县任代课教师时间长的人员。职业中学教师按照以下方法依次加以区分:首先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在前的;其次优先聘用学历层次高的人员。
资格复审时,通过对档案资料和有关证件审查,了解其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和材料的真实性。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和以下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复审开始后,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