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其比例为4:3:2:1。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采用标准化试卷。
根据笔试情况全市统一划定及格分数线。在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的时间为10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10月19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与表达、仪容仪态、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等,形式为试讲与答辩。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60分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阶段由于考生弃权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以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公告预计在10月20日发布。
面试计划在10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