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10月22日至1998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5年10月22日至1998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生还须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招聘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学历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单位;
(八)应聘人员所有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