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校(简称高新实验一小),2001年建校,2005年成为重庆市最年轻的示范小学,2010年成为全国特色学校,2015年迈上集团发展之路。她由三校三园(即香榭里本部校区、美每家校区和宫和校区;高新实验一小幼儿园、半山公馆幼儿园和康德幼儿园)组成。香榭里本部校区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枫丹路222号,占地38亩,52个教学班,2920名学生,183名教职工;3所幼儿园分布在渝州路街道香榭里社区,16个教学班,500余名幼儿,68名教职工。
学校曾荣获全国特色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全国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网站示范单位、重庆市示范小学、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重庆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示范学校、重庆市少儿美术特色基地学校、重庆市绿色学校、重庆市卫生工作与健康促进示范学校、重庆市家长学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连续15年获得九龙坡区中小学层次目标综合督导评价考核一等奖。
经九龙坡区委区政府研究,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意我校从即日起面向教育部直属院校、“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均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公开招聘与岗位相关专业对口的2015年、2016年.201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专业匹配、人岗匹配的使用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公开引聘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生。包括海内外重点高校、各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与引才相关专业对口的国家部委及重点科研院所直属高校及重点本科院校(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2015年、2016年.201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具备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报考教育类教师专技岗位者须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引聘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原工作体制限制。(重庆市外生源地的免费师范生,严格执行教师厅〔2011〕1号跨省有关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指标
指标 |
学科 |
人才类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等级 |
3 |
小学 语文 |
大学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中文教育 |
专技12级 |
1 |
小学 数学 |
大学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小学教育(数学方向) |
专技12级 |
1 |
小学 英语 |
大学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 |
专技12级 |
(四)报名事项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根据网上填写内容进行初审。网上报名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工作指定邮箱,招聘工作组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才到学校进行资格的复查以及考核
1.网上报名填报资料
1)自荐表;
2)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2016—2017年人才引进活动报考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
2.网上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报考资料发送至727801145@qq.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电子资料投递邮箱务必准确无误,避免影响正常参考。
4.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2日—10月8日下午17:00;
5.资格确认及考核
1)资格复查准备资料
A:《重庆市九龙坡区2016—2017年人才引进活动报考个人信息简表》。
B:身份证和印证材料,其中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留学生需提供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属2015年应届毕业的海外留学人才,需提供学生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参考,取得认证后方可聘用)。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考试考核
(一)重点院校毕业生
采取面试+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考生综合素质.
考试考核过程中,应聘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特点展示特长、荣誉及业绩等情况。
四、考察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
七、聘用及管理
公 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结果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批不按时报到者(含未能正常完成学业毕业人员),取消聘用。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引进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招聘启事由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校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23—68888878/15922828686 13452839319
联系人:胡老师 李老师
重庆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