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适应东城区教育快速发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其中小学教师岗位35名(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5名,体育2名,美术3名,音乐1名)。
中学教师岗位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体育3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6月24日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xcdcq.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1.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许昌市东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照片)。并交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报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的报名表、照片及有关证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8: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到许昌市东城区人社局2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岗位取消人员可到教育局229室改报其他岗位。
4.在东城区服务期限满1年以上、不满3年的的临时聘用教师,笔试成绩总分加2分;服务期限满3年以上的临时聘用教师,笔试成绩总分加3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1日18:00前将身份证及证明原件(需加盖学校及教育局公章)提交到许昌市东城区人社局216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招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20日8:30至10:30测试。
2.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8: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局216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天缺考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予招用。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
面试人员较多需分组面试的学科,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人员,经人社局审核后,在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拟招人员名单。
新招人员在接到招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新招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参照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执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
七、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东城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许昌市东城区招教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许昌市东城区2016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许昌市东城区招教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