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2016年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6〕111号)和《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招聘工作的通知》(临州教发〔2016〕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政县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方案。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的通知》(甘教师〔2016〕8号)精神,确定我县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4个,下达招聘指标12个(见附件1)。
二、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一旦录用或录取,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发工资及生活补助,停缴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和政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在县人社局报到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工作或自主择业。
4.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专业范围参照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执行),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组织报名
9月19日至20日,符合招聘条件的和政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县教育局329室(二号统办楼三楼)报名。报名时填写《临夏州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报名表》(一式四份,附件2)和《临夏州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报名汇总表》,并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由县教育局现场收存。报名时需注意:
(一)每人仅限填报一所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
(二)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因统计汇总需要,20日下午4:00报名结束。县教育、人社部门负责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审核。
五、双向对接、招聘人员
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统一的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24日。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与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在县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通过面试等办法确定服务人选,其中,优先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现场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查拟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资格,9月27日将《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拟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名表》和拟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报州教育局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确定服务人员。县教育局监督指导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上岗,上岗一个月内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六、考核管理
(一)考核由幼儿园所属学区具体实施,结果报县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教育局备案。加强对服务毕业生的考核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幼儿园园长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及工资发放管理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教育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幼儿园园长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幼儿园园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服务人员与幼儿园园长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幼儿园园长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七、资金拨付与申领
(一)服务人员名单确定后,省财政厅依据省人社厅下达的计划指标,将省级财政补助经费下拨州、县(市),由州、县(市)财政、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发放。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实行季度审批、按月发放。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按社会人员举办幼儿园审批登记地,分别由州、县教育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经州、县教育部门复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
(二)幼儿园园长申领服务人员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银联卡号、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防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组织实施
为保证本次公建民营村级教师招聘工作公正、公开,特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玉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宏海 州政府督学、县教育局局长
尹志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吴 强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马怀胜 县教育局副局长
康绍仁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县教育负责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
咨询电话:
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0930-5521040
联系人:鄂龙和15120538001 李 健18793088808
附件:
1.临夏州2016年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需求简表
2.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报名表
3.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报名汇总表
4.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拟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2016年甘肃省临夏州公建民营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情况简表(535名)